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

时间:2022年10月16日    来源:民教网    阅读:0

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

 

 
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 第一章 总则

    第一条 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    
第二条 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。
    
第三条  学校全称: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
           
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
           
学校性质:民办
           
招生层次:本科
    
第四条  学校主校区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(路)3658号。


第二章 招生计划

    第五条  在有关省(区、市)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,详见各省(区、市)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。


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

    第六条 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,成绩合格,符合毕业条件,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。


第四章 学位授予

    第七条  经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,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。

第五章 收费标准

    第八条  学费收取标准  
   
本科专业:
   
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英语(教育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;英语(英德双语、英法双语、英日双语、英西班牙双语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;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法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;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;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;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;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;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;教育学(学前英语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;编辑出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;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;英语(旅游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葡萄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意大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;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;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;翻译(英语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阿拉伯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英语(媒体主持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英语(涉外文秘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;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;


第六章 录取说明

    第九条  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
   
俄语专业、日语专业考生语种不限,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,朝鲜语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。
    
第十条  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
   
无特别要求。
    
第十一条  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
   
对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规定。
    
第十二条  录取规则
   
工商管理、市场营销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按工商管理类招生。前三个学期统一学习大类的基础课程,第四学期学校原则上根据学生个人意愿、专业计划在大类内确定具体专业。 
    
英语(英德双语、英法双语、英日双语、英西班牙双语)、德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、意大利语、葡萄牙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%;翻译(英语)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%,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(满分150分);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英语、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(满分150分);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(满分150分)。翻译(英语)专业口试成绩要求在良好以上(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)。我校对江苏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,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“BC” 
    
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没有限制。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,按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。 
    
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最高为120%,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和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而定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,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,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。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,专业优先,如专业也一致,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(相关科目顺序依次为英语、语文、数学)。专业录取时,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, 首先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先满足其前三个志愿中填写的专业,待所有符合前三个专业考生均被录取后,再满足未录取考生后几个专业志愿;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,服从专业调剂者,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的专业;不服从调剂者,作退档处理。江苏省按照先分数、后等级的原则录取。
    
第十三条  联系方式
    
学校网址:www.hqwy.com
   
通讯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
   
联系电话:0431-84533585 84533588 84533589
   
联系人: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
    
第十四条  本章程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

更多关于民教网-民办教育信息网,民办学校查询,教育网证件查询,民教网证书查询,教育网毕业证查询,民教网证书查询,民教网学历查询,民教网证书查询,尽在:www.cnhsi.com.cn

本文章由(民教网)提供,未经允许不得转载